一家上诉法院维持了先前的裁决,认定韩国宝马公司违反了《清洁空气保护法》和《海关法》。
首尔中央地区法院周五在二审宣判中维持了最初的判决,对这家德国汽车制造商的当地子公司处以145亿韩元的罚款,并对6名前任和现任员工判处8至10个月的监禁。
法官表示,宝马集团韩国公司伪造了整个检测报告,为了避免再次犯错,必须严加惩罚。
这家汽车制造商被发现从2011年起进口了约2.9万辆汽车,这些汽车的认证依据是伪造的尾气排放文件。
与此同时,法院命令梅赛德斯-奔驰韩国公司支付约27亿韩元的罚款,原因是该公司没有遵守与尾气排放有关的认证程序。
这比通用汽车在第一次听证会上被处以28.1亿韩元的罚款要少。
法院还判处梅赛德斯-奔驰韩国公司的一名管理人员8个月监禁,缓期两年执行。